物镜和目镜的有效组合
要分辨一个物体的结构只使用一个具有合适数值孔径的物镜是不够的。这两个点的像对于眼睛必须提供一个足够大的角度。在具有良好照明和反差的情况下,这个角度必须大于2分弧,大约相当于相距0.15毫米的两个点。这个限定的角是建立在视网膜上视觉感受细胞的大小和排列距离的基础上的。为此物镜和目镜的总放大倍数必须保持在250×物镜数值孔径的水平上。当两个可分辨的点在4分弧的角度下被观察时,就可以达到分辨的最适条件,这时的总放大倍数为500×物镜数值孔径,在此条件下就可以观察到物体的最小细微结构。这个总放大倍数还可以增大到1000×物镜数值孔径,但当总放大倍数进一步增大超过这个限度时,就不能提供任何新的细微结构,而且由于透镜的像差和色差使得已经形成的像变得愈来愈模糊,这就称为空放大。总之,对于常规工作来说使用放大倍数高于12.5×的目镜是没有多大意义的。目镜放大倍数的改变会引起视场和物场的变化,另外,对于一定放大倍数下显微镜物镜和目镜组合的选择还应考虑场深这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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